双语政策是强制各族学英语和族群母语

Bilingualism Forces All to Learn English and Ethnic Mother Tongue

 

[ 全体新加坡人必须反思两个问题:(1)为什么讲不同语言及方言的各族人民能够包容双语(英语和族群母语),而不少讲英语及逐渐英语化的国人却似乎不能呢?(2)为什么在以往各族讲不同语言的最复杂情况下,我们都有信心及决心推行双语政策,而且都很成功,而现在却似乎没有了呢?我们丧失了什么?信念?精神?包容心? ] --- Ref13

 

[ 从来没有国家会相信,放弃国防就能保证和平。和平是用国防做保证得来的。同样的,要维持英语和族群母语并存,我们需要双语政策做保证。放弃双语政策,不是得到保证,是丢掉保证。 ] --- Ref12

 

[ 关于双语政策的保证促成人们务实的选择英校体制做为全国学校体制的事实,李光耀资政早在1972年就已经隐约指出或“促销?推动?” 了 。] --- Ref6

 

相信对多数新加坡人而言,尽管以下的三句陈述都合乎事实,但在认真思辩或解说的场合,能够理解它们之间的关系或差别显然是非常重要的。

(A)双语政策强制各族学英语和母语。<Ref0*>

(B)双语政策强制各族学母语。

(C)双语政策强制华族学华文。

 

众所周知<Ref1*>,A句子才是我国双语政策的完整表述,B和C句子则是A的简述版本。在一般不会引起误解的情况下,为求简便,我们在提到双语和母语教育问题时,通常比较可能会用类似于B或C的句子来形容它们之间的关系。<Ref2*>

 

然而,在可能引起误解、质疑或争辩的情况下,比如有时小孩或外国人若听到C句子时,他们也许会好奇或不以为然的问:为什么强制华族学华文?(当然,有人可能会问得更仔细:a双语政策是什么?b为什么强制?c为什么是华族?d为什么是华文?)

 

这时我们如果用B句子来进一步说明,情况应该比C更清晰一些,因为B比C更接近原本的事实。而若我们用A句子做解释,情况自然应该是最清晰的,因为A就是原本的事实。

 

原本的事实,无论对错,都是问题的启始开端。所以如果我们要认真对任何重要的问题进行思辩判断时,我们通常必须先尽力确定原本的事实是什么才能做出符合事实的个人判断。(这种情况有点像传意猜谜游戏,A传B,B传C,C传D,D传E等等。通常根据A所传达的意思做判断最有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笔者认为,做为各族长期以来被鼓励接受及支持的“国策”,双语政策就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所以华社在谈论双语政策下的母语教育时,应该尽量避免受英文报章上常见的,以C句子做为思辩前提的影响。因为,一来,C句子根本不是原本事实的完整表述,二来,C句子显然比较容易令人产生负面的印象或联想,因此以它做为前提是不妥当的。<Ref3*>

 

华社或全国各族人民若要认真思考双语政策和母语教育的问题,最妥当的前提应该是A句子的陈述。因为它才是双语政策的完整表述。通过这个原本事实的表述,我们才能更好的理解问题的本质和做判断。

 

双语政策自1966年正式开始推行时就是强制的<Ref4*>。在当时四种语文源流学校并存的年代,强制的意义很容易明白,那就是:读英校,就强制学母语(第二语文),读非英校,就强制学英语(第二语文)。所以双语政策不只强制人们学母语,也强制人们学英语。

 

因此,强制的双语政策本来就是一个涉及全民的,以及确保两种语文共存的问题。任何尝试把它说成似乎只是一个华社的,强制华族学华文的问题,显然是过度简化或模糊焦点的作法。

 

面对这类作法,我们必须不厌其烦的重申问题的重点是:双语。是确保两种语文,即英语和母语,共存的问题。而双语的问题是不能简单的简化成单语的问题来理解和评断的<Ref5*>。(当然,除了共存的原因之外,我国推行双语政策还有政治、文化和经济的原因,对于这些原因,相信大多数国人应该已经耳熟能详,所以本文就不在此赘述了。)

 

各族人民一直以来就是在尊重和支持上述双语共存的原则基础上谈论母语的教育问题的。因为大家认为,我们已经在双语政策的保证和其他政策的促成下,务实的选择英校体制做为全国学校的体制<Ref6*>。因此英语的学习和长久生存,无论有没有双语政策的帮助,都已经获得保障。所以我们剩下该做的,自然是关注如何公平的保障母语的有效学习和长久生存了。这就是为什么华社和华文报章会不时注意母语教育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

 

而要公平保障母语的学习和生存,我们需要先理解一个不言自明的公平原则,那就是:现有学校的体制既然已经在双语政策的协助和保证下成为各族的选择并定了型(即以英校为主),因此,双语政策当然也应该做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份被定型(即读英校就强制学母语)及包括在体制内。换句话说,在我们已经成功建立的统一国民型学校体制中,双语政策应该是它自然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学生进国民型学校读书就必须接受英语第一语文,母语第二语文的双语教育。<Ref7*>

 

所以,现有学校实行的双语政策是建立在合乎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的。人们不应该由于支持这个政策而受到指责或感到自责而想要放弃双语政策。

 

我们不能放弃双语政策。因为就现有的体制和条件而言<Ref8*>,它是各族仅存的,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确保每一个学生都学习母语(和英语)的体制。放弃双语政策,马上受害的将是母语教育<Ref9*>,因为这意谓着它再也不能像英语一样,通过全国学校体制的保证,让每一个学生都必须(而不是选择要不要)学习它。换句话说,母语教育的长久生存和普及空间将失去学校体制所给予的必然保障。没有了这种保障,谈论母语的有效学习、教导和水平将可能由于学生的流失而失去主要的意义(对此,儒家教育的无疾而终显然是一个可供人们参考与反思的现实例子)。<Ref10*>

 

而且,从语文处境的对比角度看,放弃双语政策,势必造成一种明显的不平衡状态,那就是:英语的生存发展受到教育体制的必然保障,而母语却没有。我们不能期待或“苛求”人们会长期容忍这种状态的存在,特别是,当母语的生存受到威胁时。这种状态将使我们努力建立起来的,对待语文的“互相妥协与退让精神(Give and Take Spirit)”失去立足的根据。<Ref11*>

 

所以,综合本文各点,笔者认为,从双语政策的原本表述(即A句子)和它的发展演化过程来看,现有的双语政策,无论是它存在的理由、方式或功用,都依然是务实、合理和必要的。因此,各族应该是在继续坚决支持双语政策,而不是放弃双语政策的基础上,来维护和推动母语的有效学习与传承。<Ref12*>

 

同时,为了避免人们在思考母语教育问题时,可能会受到英文报章上常见的,以C句子做为思辩前提的影响,我们显然有需要更经常使用A句子来加强人们对双语政策的真正本质与精神的理解。

 

最后,让我们以下述的一个基本事实做为对双语政策体制可行性的一个总结与期许。

 

我们知道,双语政策从1966年开始推行至今,不但已经顺利运作数十年,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一直以来都被讲不同语言及方言,以及上不同语文源流学校的各族人民所接受。这个事实证明了,只要新加坡人,特别是讲英语的国人,愿意尊重和珍惜我国多元种族社会人民积极接受和包容双语共存的精神传统,我们实在没有理由认为双语政策会无法维持下去。<Ref13*>

 


 

以下是本文的注解(Ref):

 

Ref0:

在本网站及本文中,除非另外注明,否则,[母语]一词指的必定是[族群母语]。

(NB: Mother Tongue = Ethnic Mother Tongue)

 

Ref1:

对于经历过四种语文源流学校并存的人而言,A句子是熟悉的事实。但对1987年之后才上学的人而言,A句子却是陌生的事实。然而,双语政策的本质和精神显然必须通过A句子才能清晰体现。强制的合理性也必须通过A句子才能说清楚。所以在双语共存的原则成为人们自然接受的传统之前,我们显然有需要不时提醒人们注意A而不是C句子。

 

Ref2:

以下就是一个在友善环境中应用类似于C句子的实际例子:

[……曾士生也兼任社会发展及体育部政务部长。他指出,政府的双语教育政策是规定华族学生必须修读华文,但是实行强制性政策也可能会取得反效果,可行的办法是通过各种方法去让学生对华文产生感情,使华文变成一种“切身的语文”。我们的目标是要使华文成为学生的‘情感语文’,到时即使有华文B的存在,也不会有多少人要选读。……]---早报.新加坡新闻.Pg08.13/2/2004

 

笔者认为,要讲感情,要减轻强制性政策可能造成的反效果,用A句子做为前提是必要的。因为C句子一开始就令人先入为主的产生负面的印象,显得强制好像是有针对性的,不公平的。这样的形象,未开始就已经吃了暗亏,更何况英文报章上常有国人“打C句子的牌”,使双语政策的推动,事倍功半。

 

以下就是一个在非友善环境中应用类似于C句子的实际例子:

The Straits Times 06.Mar.2004

Don't impose mother tongue as 2nd language

By Laurel Teo

 

[……Nonetheless, why not relax completely the mother tongue policy?

For too long, the main gripe of those who have lashed out most bitterly against mother tongue - particularly Chinese - classes, has been what they see as the cultural imposition on them.

They resent the assumption that they would have a 'natural affinity' for a mother tongue which, as it turns out, isn't their native tongue. If anything, dialect, not Mandarin, deserves that place, so the argument goes. ……]

 

这位英文报章的女记者忙着指出impose mother tongue as 2nd language等于cultural imposition。从我国推行双语政策的原因包括政治、文化和经济的理由来看,这句话不一定错误。但她忘记告诉读者impose English as 1st language也等于cultural imposition,这就是我们常常在说的西化;也是我们推行双语教育,要让东西方文化较平衡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这位女记者和英文报章只用母语来论述cultural imposition的观点,完全把更公平的双语观点给抹杀了。这就是一种C句子的思维模式。

面对C句子的情况,我们可不能有样学样,华社必须以国家为重,一如既往的始终坚持以更公平的双语观点和原则看问题。我们有民主权力及责任提醒或要求全国人民也如此做,特别是各种语文的报章和记者们。

 

Ref3:

当然,公平的说,有些人用C句子是因为他们以为这就是事实的全部。比如那些1987年之后才上学的国人,他们看到的双语政策就是B及C句子的模式。他们看不到双语政策强制人们学英文的那一面,因为我们从1987年开始已经选择了以英校为主的双语体制。英文的学习再也不必靠双语政策的明显强制,因为我们只办英文学校,你要读书就非得读英文不可。所以久而久之,人们以为双语政策就只是为了母语,强制是针对一个语言而不是双语。人们看双语政策,看到的不是我们在建立的英语和母语共存的大格局,而是从孩子学不好母语的角度,开始质疑为什么我们要不公平的强制人们学母语。

所以我们需要做的是:

a坚决支持推行双语政策及不断改善任何可能造成学不好母语的体制、方法或心态方面的问题

b让人们理解双语政策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公平确保英语和母语的共存

c争取人们认同英语和母语共存的原则

有了b的理解与c的认同,双语政策才能得到人们的继续支持。而只要a,b,c能成为自然的循环,双语政策就有希望被人们长久延续下去。

因此双语政策不是关于华校生与英校生不同的老问题,而是全民是否认同与接受双语,即英语和母语,共存的问题。所以,无论是华校生或英校生,大家应该共同促使人们继续积极包容和学习双语(比如,大家可以像以往一样,在华文及英文报章上鼓励人们注重双语。我们必须尽量纠正任何类似于C句子的言论所造成的误解)。

 

Ref4:

以下关于双语教育发展概况的引述(1955~1969年)是抄自:

 

参考:书本,《务实的决策/人民行动党与政府的华文政策研究/1954.1965》

作者:吴元华

页数:Pg234,242~244

出版:联邦出版社

日期:1999年初版

编号:国家图书馆.SING.306.4495957.WYH

 

[……行动党政府虽然很早就提出要在学校里教导双语的构想,不过现在我们都很熟悉的双语教育政策则是从1966年(本论文止于1965年)起,才在所有学校正式推行的。在这之前,新加坡的教育制度仍然是分为华文、英文、马来文与淡米尔文四大语文源流。

其实,华校里则向来相当重视英文的教学。有数所华校是公认的双语并重的学校,…它们的毕业生大都能应用两种语文。……]Pg234

 

[……1955年的《新加坡立法议院各党派华文教育委员会报告书》正式对双语教育问题提出具体实施建议。它认为“将教育区分为英文教育与方言教育(大部份乃华文)对于新加坡之前途乃不健全,此为无可否认之事实。

“吾人迟早必须面对如何将此二教育包容于教育制度内之问题。吾人认为越早面对此问题,则对各方越为有利。”因此报告书里有两个有关双语教育的政策性的建议:

英语、马来语、国语(华语)及淡米尔语四种语言中,最少两种应为各种学校教学之媒介语。其语文教授应尽可能提高水准,俾新加坡将来之教育制度能造就同样精通(如不能有三种)两种语文之学生。

在包括华文及其他方言教育之教育制度下,小学阶段应规定为两种语文之教育,中学阶段应规定为三种语文之教育。根据国语、马来语、淡米尔语及英语四主要语言,小学教育应以家庭用语为始,然后继以英语。

如以英语为开始之学生,其第二语文可随意在其他三种语言中选择之。在小学以上,或中等(中学)教育阶段中应力攻第三种语文,为期最少两年。……]Pg242~243

 

[……1959年行动党执政后,首任教育部长杨玉麟在首届立法议院会议宣布,政府接受《新加坡立法议院各党派华文教育委员会报告书》的建议,“实施小学两种语文制,中学三种语文制。”第二任教育部长王邦文于1964年宣布:教育部正在考虑,如果客观环境与财政条件允许,将于最近的将来在“本邦四大教育源流学校里,将第二种语文列为必修科。”

这个宣布马上获得新加坡华校教师总会、华校联合会与华文中学教师会的“热烈欢迎”与支持。后来教育部决定从1966年起,在所有学校教导第二语文,并规定从1969年起,第二语文列为会考必考科。于是,双语教育制度正式制度化。……]Pg244

 

Ref5:

这就如两个人(比如恋人,夫妻,父母)的问题和关系是不能简单的简化成单个人的问题和关系来理解和评断一样。两个人的问题是不大可能总是能简化成一方永远对,永远不受质疑,另一方永远错,永远受质疑的。双方总是有对有错的。

可惜的是,在双语问题上,我们总是看到,英语和母语的双语问题总是被简单的简化成母语的问题来理解和评断。而且评断大多数时候是对母语不利和不公平的。

 

Ref6:

关于双语政策的保证促成人们务实的选择英校体制做为全国学校体制的事实,李光耀资政早在1972年就已经隐约指出或“促销?推动?” 了。

 

[……1972年4月17日,李光耀在向马来教师分析英文在教育上的重要性时……他说:“因此,越来越多家长登记把孩子送入英文学校。尽管(报纸、学校职工会、文化团体等)不断地呼吁和劝说,家长们仍然继续把孩子的前途放在任何热爱母语文化或语文情感之前。这主要是因为他们知道,在英文学校里,他们的孩子也将学习必修的母语为第二语文。”……]

 

参考:书本,《务实的决策/人民行动党与政府的华文政策研究/1954.1965》

作者:吴元华

页数:Pg274

出版:联邦出版社

日期:1999年初版

编号:国家图书馆.SING.306.4495957.WYH

 

Ref7

笔者认为,我们或许应该开始探讨将双语政策正式定为国策,并把它写进宪法中(若可行的话)。这和修改宪法保护我国的储备金及维护种族和谐是一样的。因为双语政策是我国重要的立国基础之一。这么做将能让人们安下心来,努力学好双语。

 

Ref8

现有的体制和条件还是能够包容双语政策,但是将来是否依然还会如此就很难说。各族若将来需要考虑靠自己另起炉灶(无论成功与否)来保护母语的生存,那将是不幸的。

 

Ref9

放弃双语政策就无法实现以双语体制维持各族语言文化的承诺,所以相信影响将是非常广泛深远的。

 

Ref10

以下关于儒家教育无疾而终的事情,是抄自:

参考:书本,《刘蕙霞论文集》

作者:刘蕙霞

页数:Pg40-41

编号:国家图书馆.SING.C818 LHX

 

文章标题:儒家伦理课程给我们的启示

[……自84年至90年,儒家伦理在学校里推行的时间,前后不过是七年。90年结束的时候,因为宗教知识科被令停止在课内教授,而儒家伦理是宗教知识七科中的一科,因此也跟着遭殃。现在的情况呢?儒家伦理只让学生在课外选修,学生可自由选择要不要参加考试,但考试成绩在升学时不被计算。

儒家伦理科推行最盛的时期,每年有接近1万5000人选修,现在选修的人数总共只有100人左右。回想当年在82年轰轰烈烈地邀请国外学者来新讲学,宣扬儒学,而后来静悄悄地无声结束,这一段时间,可以让我们看出教育政策的迅速改变。……]

……作者刘蕙霞写于1993年11月20日

 

Ref11

有关对待语文的“Give and Take”问题,笔者曾经在2004年2月份写了一遍短文投稿海峡时报言论版,由于该未获刊登的短文与本文有一定的关联,所以特地将 它收录在此。

请参阅英文文章:

T2-17:Bilingual Policy & Give & Take Spirit at Risk
我国的双语政策及互相妥协与退让的精神正面对危机

 

Ref12

从来没有国家会相信,放弃国防就能保证和平。和平是用国防做保证得来的。同样的,要维持英语和族群母语并存,我们需要双语政策做保证。放弃双语政策,不是得到保证,是丢掉保证。

 

Ref13

全体新加坡人必须反思两个问题:(1)为什么讲不同语言及方言的各族人民能够包容双语(英语和族群母语),而不少讲英语及逐渐英语化的国人却似乎不能呢?(2)为什么在以往各族讲不同语言的最复杂情况下,我们都有信心及决心推行双语政策,而且都很成功,而现在却似乎没有了呢?我们丧失了什么?信念?精神?包容心?

 

请参阅另一篇文章:T2-16:各族该助政府能将母语教育维持下去